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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生意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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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过早饭,王闰之显得很急切,因为时辰不早了,辰时已过。她还记得,今天要去看曹家在马步街的铺子。曹家的人没有具体描述铺子究竟有多大,但从他们隐晦的话语中,她似乎可以感觉到,铺子应该不小。

家里的欠账就像三座大山般压在她的心上,倘若能早一天搬开,感觉呼吸都会顺畅许多。

在她心里,此去与曹家人接洽,苏重是主要人物。孩子虽小,却已经成为她最坚强、最有力的后盾。有此种感觉,她自己都觉得奇怪!

还在宜兴的时候,苏重就特别能整事,每天不整出一点事儿来,就舍不得睡觉。家里养了小鸡仔,他每天不是追着小鸡仔跑,就是揉着一只一只的小鸡仔毛茸茸的小身子玩。被他追着跑过之后的小鸡仔也累了,只能装死,任由他把玩。把玩过小鸡仔的小手要洗,这是苏重的常识,一遍又一遍的洗,一缸水便被他整没了,家里的地面到处湿漉漉的。

他高兴了,呲着一口小虎牙见人就笑!

没几天又买了一头小猪,花白花白的,他便叫它‘花儿’,花儿喜欢躲在它的小猪笼里睡懒觉,任由他拿捏。花儿整天不是睡在地面上,就是睡在草堆里,屎尿不羁,脏啊!苏重就帮它洗澡——自个儿洗澡还得他人呢!可他给花儿洗澡很耐烦,迈着两条小短腿,用小葫芦瓢一趟一趟地端水,往花儿身上浇,用扫帚挠,忙得特别欢快,忙到最后,自己身上也是湿漉漉的,便嚷嚷着要洗澡--------

因为他,她们这两个当娘的多了许多事情做,做的也不嫌烦!

王闰之、苏重准备让苏阿拉与常盖陪同他们前去,坐上家里唯一的那辆小驴车。临出门时,曹时与一个仆从驾着马车来接他们。

“师傅!苏伯母,爷爷派我来接你们。”

曹时显得特别恭谨,很对不起他纨绔的称号,被一个屁大点的孩子收了,要搁在现代,任谁也不会认可这么荒唐的事情-------好在这师傅的称呼只存在于他们两人之间,其他的原来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要不然,这年轻人在辈分上就矮了一截,见苏家兄弟,都得点头哈腰的——多憋屈啊!

王闰之仔细看了一下马车的内座,上面铺着暖融融的毛皮,空间也比他们家的小驴车大了一倍,既然都来接了,也用不着再客套,抱着苏重便上了马车,曹时一直在旁边时候照应着,不敢怠慢了自己的小师傅,和苏家伯母。

苏重今日穿的是毛茸茸的裘皮衣,相对于布衣,当然温暖了许多,在毛茸茸的裘皮烘托下,一张小脸泛着红光,精气神特别足!

近半年来,曹家酒楼的生意很不好,甚至连酒楼伙计的薪资都发不出来,掌柜是曹家的一房远亲,也姓曹,年关越近,越是发愁,原来的意气风发、满脸红光的日子似乎一去不复返了。

酒楼没有生意,与他这个当掌柜的有莫大的关系,平常人五人六的,一方面以为自己是一个人才——能写字、能算账;另一方面仗着曹家世族的威名,感觉自己脸上也有光彩,拿主厨都不当一回事——在他的思维结构上,这些人能在曹家这样的功勋家族中做事,那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随着高滔滔当政,高家依然在仕途上只是无足轻重的小官,与曹佾一个德行,选择在商业上争得一席之地,毕竟钱财这东西,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让人内心欢喜的,因为那是过上好日子的先决条件。那些不屑把黄白之物挂在嘴边的儒学学着,暗地里可能比谁都要贪婪——这些人为了附庸风雅,最喜欢收集各类名品,名品是最花钱财的,可以说得上是一个无底的黑洞--------

曹家酒楼的主厨被高家机灵的掌柜挖了墙角,曹家是敢怒不敢言,人家又没怎么你,只不过不小心挖了墙角,那也是你们自己没有做好防护,很容易就被人把墙角给挖了。

那可是东京城内最有名的炒菜师傅啊!

随着炒菜的推出,似乎进酒楼吃炒菜成为有钱人的一种风尚,各大酒楼争相效仿。在谈论吃这一方面,贵公子、朝堂官员等相互见面需要海吃一顿时,都是推崇某某酒楼的炒菜好吃!

此时,曹佾很闲适地坐在二楼的包间里,曹掌柜心里则在打鼓,东家虽没把他怎么着,可自己面上无光啊!想到这段日子门可罗雀的生意,再回想曾经红红火火的场景,当真想死的心都有。当然,做梦都想的便是把那跳槽的炒菜师傅海扁一顿,揍得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他明白背叛主家的下场。

苏重坐在王闰之的腿上,不安分地左看右探,撩开帘子,从马车的小窗格子里,在街边看到一种类似生煎包的东西,嘴角的涎水不自觉就留了下来。

“徒弟!”

汗!曹时虽然已经把苏重认作师傅,但偶然听到这么一声喊,出自一个小娃娃之口,还是特么的恶寒——消化不良!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赶赴刑场般,闭了闭眼睛,认命地询问:“小师傅,你是在叫我吗?”

“是啊,这里不是只有你是我徒弟吗!去,师傅想吃那玩意儿,你去买几个来,就当孝敬师傅了,其余的拜师礼品就不要了。”

苏重小手指着生煎包的方位,很是大言不惭地看着他说道。

曹时看了看,离自家的铺子也就二十来步的距离,眨眼间,马车已经在自家铺子前停了下来。

“二少爷,到了!”

仆从说话间先下了马车,立在一边老实地候着。

几人下得马车来,曹时便说道:“小师傅,我这就去买你说的那玩意儿,你们先进去,爷爷已经在里面候着了。”

“好!徒弟乖!”

曹时已经迈出去的腿听他这么一说,一个踉跄,使得曹时这个纨绔二少爷险些在大街上跌一个狗啃屎,暗自腹诽几句,诅骂自己那会儿嘴欠。

苏重、王闰之、苏阿拉走进铺子里,迎面过来的伙计看他们一副寒酸样,虽说苏重已经改换皮面,但相对于王闰之与苏阿拉两个着粗布衣裳的大人而言,终究目标值太小,很难引起本就烦躁不安的伙计的瞩目。

“去!去!去!别在这里扎眼,当我们这里是什么地方,也是你们这等人消费得起的?”

三人被年轻的伙计像赶苍蝇一样赶着。难怪他们如此!在汴京街头,即便是平常老百姓,大多是身穿华服,红光满面,日子过得充盈实在。

“我们不是来吃饭的。”

王闰之修养很好地申述。

“怎么回事?-----”

“掌柜的,是几个穷酸-------”

“无关的人就别让他进来,我们再不济,也是一家上档次的酒楼,别让某些人凭白掺和,降了我们酒楼的格调。”

“是,我这就赶他们走-----还不走------”

“你这是想赶谁走呢?”

“二少爷,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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