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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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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大汉只是单单以为成书桦折腾了一夜已经困到了极点,却忘记了,他这种身负玄功的人体力那能这般不堪一击。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聪明反被聪明误!

第二名大汉心中笃定他吃下了毒药,不会一人逃脱,所以渐渐的将范围扩大。

很久很久以后,他的体力却已经消耗了大半,衣襟早就浸透,抬眼一看,日头已经爬上来。

“妈的……老子这是在干什么……就凭他的一句话……”

越想越觉得生气,暴怒的走到成书桦的身边,一把将他揪了起来,怒道:“王八蛋,宝藏到底在哪里,要是不说出来,一刀刮了你!”

成书桦看着抵在脖颈上的匕首,不屑道:“我早已经是一个死人,再死一次又有什么区别,来呀,动手!”

此刻已经吃定了他们兄弟二人,完全不在乎任何威胁,眼睛缓缓的闭上。

“王八蛋……说,宝藏到底在哪?”第二名大汉除了这句话似乎再也说不上什么来。

成书桦还是刚才那句话,别的废话一句也不想多说。

就在这个时候,何修也觉得时间也已差不多,在等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正当蒙上面准备营救时,天空中落下一只白色的信鸽。

信鸽落在大汉的手中,他打开一看,面目勃然大怒,一把将信笺紧紧捏在手里,旋即,不甘心的叹了口气。

何修知道,成书桦得救了!

不用说,这肯定是凌云霄写的信笺,内容不用看也能想到是什么!

这也好,省的出手施救,也能间接的给成书桦留下点脸面,因为,他知道,成书桦也想被救,可救他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自己!

他心里断然不能接受这种结果!

第一名大汉这时也醒来,揉着眼睛,察觉到异样:“大哥,是不是命令来了?”

第二名大汉没有开言,将揉成团的信笺扔了过去。

他急忙展开,又紧接问道:“大哥,这上面写了什么……”一着急,竟然忘记自己不识字。

“我来替你回答!”成书桦当然也知道了内容:“你们的东家让你们把我放了,对吗?”

“滚!”第二名大汉暴怒道。

“大哥……”

第二名大汉显然想要说什么,被第一名大汉制止,使得他愤恨的将信笺撕得粉碎。

成书桦轻松的将身上的尘土拍了拍,手搭在额头,看着刚刚升起的日头,也不知是说给谁听:“今天的金轮实在是圆。”

说完,拍着第一名大汉的肩头又道:“既然上面已经说了,解药拿来吧。”

“给他!”

第二名大汉得到命令,不敢违背,只好将一个红色的药瓶扔给了他:“小子,你记住了,我们兄弟这辈子记住你了!”

言外之意不用细说,那就是,下次见到你,绝对不会给你玩这么久!

确实,本来要杀他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却不料,被玩了这么久,这就不要说了,关键是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像他们这种刀口上舔血度日的亡命之徒,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断然不会理会什么上面人的要求,指定会在一瞬间杀他解恨!

可现在要放他走,这就说明上面的势力是他们不能与之抗衡的!

在成书桦走后,两名大汉竟然在原地开打,看来,愤恨实在是不得不发泄一下。

餛戒雕早已发现地面的情况,只不过,主人没有任何行动,它当然不会违背主人的意思,在高空静静地呆了半宿。

何修没有急于跟他见面,等他走出城门外二十里地的时候,命令餛戒雕上前去接应他,自己独身返回了城中。

至于,成书桦有没有乘坐,他也不知道,重要的是他现在绝对的安全。

敌人已经向自己发出了挑战,要是再不表示一下,岂不是太不尊重对方了吗?

“好,既然你不依不饶,那就比试一番,我到要看看你们这些都城的人坏在哪里……”

便走边想着主意,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那家酒楼里。

眼见得一切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两样,还跟之前来时一样,就连这里的店东和店仆似乎也把他当成了第一次来的宾客。

“这位宾客,我是这间酒楼的店东,实在不好意思,时辰还未到,我们还不能为您服务。”五六十岁的店东,第一次破天荒的对他说了这么多话。

何修凝视着他,久久开怀笑道:“无妨,我可以等!”

店东呵呵笑着,脸上表情有点挂不住:“好,请您随意。”转身离去,刚一扭过头去,笑脸立马不见。

他就在这里等着,而且他知道,凌云霄在对那两名大汉发出命令后也肯定意识到什么,不然,不会就那么轻易放成书桦离去。

再有一方面,那就是,他单单只想给何修来个下马威,现在还不想给他撕破脸皮。

不管对方是怎么想的,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再见他一面!

很奇怪,日头已经高高挂在高空正当中,酒楼里没见一名宾客。

“这位小哥,咱们酒楼今天是被什么人给包下来了吗?”

店仆笑脸作揖恭敬道:“您说笑了,可能今日宾客都只想在家中用食而已。”

“哦这么巧?”何修装腔道:“莫非你们店大欺客,把宾客吓得都不敢来了吧……”

“不敢不敢。”店仆比刚才还要恭敬,脸色微微变色:“您说笑了,我们店东尝尝教导说,宾客乃衣食父母,我们招待还来不及,何敢怠慢。”

微微一笑,甚觉得可耻,像这种店也能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给同行们丢人现眼,自己之前也是酒楼店仆出身,深知这里面的不容易,根本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可以留下好信誉的。

不过并没有点破,当然,眼下还不是点破的时候,何修依旧微笑道:“小哥言之有理,还请劳烦来只烧鸡,一壶烈酒,我要吃完赶路。”

店仆作揖去了。

“哼……装腔作势,这里里里外外哪点像是酒楼的生意人……可惜这处好地段了……”

想想之前的会朋楼,地段上来讲也是奇漫镇数一数二的好地段,生意也还不错,尤其是自己进入后,更是日日爆棚。

这里还是都城,酒楼又处于黄金地段,只要好心经营,绝对可以日进斗金,馋死任何同行之人,可现在的情形……

不久,所要的东西上桌,既来之则安之,就算待会要拼命也要填饱肚子再说。

就在酒壶见底的时候,走进来一人,这人才一见到何修,就躬身道:“好心人,我们又见面了。”

“哪里来的乞丐,立马滚出去!”店东老早就看到了他,捂着鼻子怒骂着:“这里也是你来的地方,赶紧滚,不然乱棍伺候!”

何修刚想发言,老乞丐挺着胸膛,盛气凌人道:“爷爷我今日有的是钱财!”

咚的一声,将金黄的金子重重放在桌面:“好就好菜伺候!”

店东看都没看,接着道:“拿着你的黄金滚出去,本店不接待!”

“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何修虽然不知道老乞丐的黄金从何而来,但这等狗眼看人的情形也得管一管:“开门迎客是酒楼的基本原则,每位宾客都是贵人,其有把贵人拒之门外之理”

这句话于情于理都是站在了高处!

只要是干着这一行业的人,听到这句话之后都会感到脸红,除非……

“这位宾客,本店接的什么人,是我说了算,不知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店东挺着胸膛趾高气扬的说道,字里行间有点狗拿耗子的意思。

何修望着门外,看着来来回回的行人,说道:“看到那些人了吗,只要他们止步走进来,你们就得好生招待,这就好比天理!”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欢迎你。”店东做出了请的手势:“我还得嘱咐你一句,这个酒楼,请你以后不要再来。”

还是微笑着没有感到任何生气,他就是要跟他搏一搏,始终相信,站在天理的这一端,不是说什么都会得到万物的支持。

“我要是不走呢?”

没曾想,这位老乞丐开口了:“小兄弟,他们不欢迎咱们找别处,老汉就不相信,这钱财还有花不出去的道理。”

拉着他就要往门外走,何修却坐在原地岿然不动,微笑道:“老先生,倘若我们就这样走了,还会有无数的人跟你有同样的遭遇,何不趁这个机会好好与他们驳理一番。”

这个酒楼跟自己来第一天完全相反,能够有这么大的差别,肯定与自己有关,往深处说,成书桦的暴露,才是他们改变的最最重要‘借口’。

老乞丐连连罢手,笑了半天:“老汉行走江湖多年,早就看过了他们这种嘴脸,已经见怪不怪,至于其他人有什么遭遇,也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你说那小兄弟”

他所说的话并非没有道理,这个世上存在太多的不公平,不是一两个人通过一两件事情就能够彻底扭转过来。

要想使得天下彻底大同,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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