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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黄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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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梁村在这一带已经算是比较大的一个庄子了,比刘家沟大一些,零零散散也就是一百多户的样子,大青山周围的村子都不大,有的甚至十家八家三五家挑一个山梁将房子一盖,就成了一个小村子,村子名也千奇百怪。

比如村里老鸹多,就起名叫老鸹窝村,有的养鹁鸽,就叫鹁鸽刘。

有的则是按村子的形状,呈带状分布的叫狗尾巴村,成弧形分布的叫猪肚子。

梁必发住在大梁村北,三间瓦房,一个并不算宽敞的院子,院墙是用木头随便堆靠的,里边也开着菜园,豆角,丝瓜等青菜爬的满园都是绿色,院子的角落里长着一棵香椿树。

小艺在前面拿着钥匙开门,刘军浩把车子扎稳,扶梁必发到屋子里坐下,他害怕车胎在太阳底下被晒爆,就想把车子推到树荫下,刚摸住车把就感觉到自己臀部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忙回过头。

“妈呀”他吓得两腿一软,差点一下子蹲坐在地上,一条七八十厘米高的黄斑皮正龇着牙虎视眈眈的看着他,口中还啪嗒啪嗒的流着口水,眼神中充满了凶意,似乎刘军浩是自己的猎物。

“老黄,一边去,这是客人,”梁小艺一看他那副怂样子,禁不住扑哧一笑,她刚才进门的时候故意不提醒这家伙自己家养的有狗,就是想看看他看到黄斑皮是什么反应,没有想到见了还没有下趴下,算行。

黄斑皮是这一带养的一种狗,也不知道学名叫什么,全身狗毛很少,一身的黄斑,非常好辨认,主要用于平常进山打猎用的,也可以用于看家护院。

别看这种狗个子小,和那种汪汪叫的大黄狗从卖相上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是谁也不敢小瞧,一般碰到不认识的黄斑皮都绕着道走。

它的性子特别野,牙口锋利,轻易不容易驯服,咬到猎物下口也重,以前大青山野猪多,这里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从这里可以看出野猪对山里人的危害比老虎都凶。可是野猪同样怕黄斑皮,如果一只野猪被三五只黄斑皮围着,那基本上就没命了。

野猪全身都在松林里滚过松油,沾上沙子就成了一副厚厚的铠甲,就是用土枪打,打不到要害部位也拿野猪没有办法,但是黄斑皮却知道它的弱点,野猪最薄弱的地方是睾丸,三五个黄斑皮围着野猪,野猪顾前不顾后,很容易被突破,一旦被咬住那个部位,一口就能够撕下来一大块肉,三下两下肚子就漏了,能硬生生的疼死。

这里也有宁惹土豹子,不惹黄斑皮的说法。

不过黄斑皮一旦驯服,非常通人性,而且警惕异常,梁必发家的这只也同样如此,听到梁小艺训斥,黄斑皮大摇大摆的将后腿搭在刘军浩的自行车轱辘上,然后撒了一泡狗尿大摇大摆的回角落里蹲着了,再也不看刘军浩一眼,显得极其嚣张。

“哈哈哈哈……”这下不单梁小艺,就连梁必发也乐了,大笑着解释:“这是大黄在划分领地呢”

被一只狗鄙视,的确让人很郁闷!

这个时候两个又有两只小狗咬着尾巴从菜园子里跑了出来,不住的拱着黄斑皮的肚子,大概想吃奶。

可是这黄斑皮却呜呜的低吼,不住的用牙齿咬住小狗,将它们甩出两米远,两只小狗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只得无奈的跑到梁小艺面前,不住的供着她的小腿,小声叫着,显然是饿坏了。

“这畜生,人都还没吃呢,它倒是饿了,你看看还剩的有骨头没,扔一个让它们抢……”梁必发这个时候从桌子上摸出旱烟说道。

“这就是那黄斑皮的崽儿,这小家伙的牙口也这么好”刘军浩看一只小狗跑过来咬着自己的裤腿,就微微挣了几下,竟然没有挣脱。

看来真是有犬母必有犬子呀!

“嗯,才满月了几天,黄斑皮产崽儿不宜,这次就两个,刚产下来,就十几个人来求,一个也没有答应,后来有人看讨不来,就掏钱买,出五十块钱一个,我爷爷都没卖。”梁小艺说着放了一杯开水在桌子上。

刘军浩原本还想讨要一个呢,听了这话,也消了心思。

“小浩想不想要一个,这玩意儿特别有灵性,进山打猎是好样的”梁必发抽了几口烟问道。

“这……”他倒是真想要。

“吃罢饭,你带一个走吧,你小伙子实在,应该能养好狗。”梁必发看出他的心思,一锤定音说道。

“你们坐,我去做饭”梁小艺稍作休息,就站起身子说道。

“把昨天刚腌上的兔子肉全炒了,那些木耳香菇都泡上,一会儿做个烧兔子肉,再弄个炒鸡蛋,炒木耳,蘑菇啥的,反正咱们有的是腌肉,你看着弄,多弄几个菜,待会儿我和小浩好好喝几杯。”

“梁大爷,不要这么麻烦,大热天的,做多了吃不了,也不能放。”刘军浩一听赶忙站起来。

“不麻烦,都是自己弄得东西,我逮兔子的手艺可是一绝,就是现在卖不上价钱,”老人微微遗憾的说道。

刘军浩想起做饭的时候要用到调料,就去自己的自行车上弄了一大包十三香送到厨房,让梁小艺炒菜的时候用,人家对自己热情,他也不能小气,拿出的十三香足够吃大半年。

梁小艺一个人在厨房汗流浃背的忙碌,刘军浩则和梁必发二人在堂屋中闲聊,梁必发最得意的事情就是逮兔子,什么兔子做窝的地方是“高卧低,低卧高,蒿卧草,草卧蒿”,用网抓兔子,玫子圈兔子等等说了一大通,让他受益匪浅。

兔子肉是经过翻炒后,再加入清水微火慢炖;炖熟后倒入香菇、木耳等配菜,再加上十三香用文火焖熟的,上面漂着一层油珠,掀开锅盖肉香已经飘得到处都是。

没有想到这女孩子做饭挺麻利的,三下五除二就将菜端上来了,仍然是用盆子装着,大半盆子,三个人就是敞开吃估计也吃不完。

“嗯……好吃”一顿饭,刘军浩的嘴就没有停过,农历四五月份,青草正茂盛,是草美兔肥的季节。

端上桌的闻着香味扑鼻,吃起来入口滑润,黄色的汤汁更是浓鲜无比,他席间偷偷的送了几次裤腰带,梁必发自制的苞谷酒带着苞谷的清醇,喝起来非常上口,就这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让人越吃越上瘾。

一中午刘军浩吃的非常尽兴,到最后竟然出奇的没有醉。

吃过饭,三人又闲聊,一直到四点多,太阳不那么毒了,刘军浩才起身要离开。

梁必发还记得吃饭前的答应的事儿,就让梁小艺将老黄领到屋里关起来,然后让他去选狗崽,可是那黄斑皮却好像已经感觉到自己即将骨肉分离,任梁小艺用骨头引诱,用狗链子拉扯,它都不动,只是呜呜的叫着用舌头添那两个小狗崽。

两只小狗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不住的往黄斑皮的怀里钻。

最后还是梁必发对着黄斑皮的头摸了一阵子,它才站了起来,跟着梁小艺进了隔壁的屋子,刘军浩本来想挑那只小的,梁必发却大度的将大的那只递到他的怀中,说是这只更有灵性。

这山没有个好路,只能推着车子走,一路都是树荫,山风阵阵,倒也不那么热燥,刚翻过山梁,突然看到刘家沟方向浓烟滚滚。

“坏了,肯定是村子哪个地方着火了。”他心中一慌,这个时候恰好到土路上,比较平坦,就骑着车子飞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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