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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这便是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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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这便是法(二)

灵山!

这不是一行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当然,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听到这个词。

一行曾经也问过师傅谁是无敌的时候,师傅也曾跟他说过:“没有无敌的人,哪怕幽帝也不曾无敌,但有个地方一定是无敌的。”

当时一行还小,一定要追着师傅告诉他是什么地方,在追问了很多次之后,师傅才告诉他两个字:灵山!

此时,这老道又再次说道了灵山。

他追问道:“灵山?那是个什么地方?”

微微有些懊恼,老道喝道:“我哪知道是个什么地方,这地方没有人知道在哪,据说只有天下大乱的时候,这地方的人才会出现。据幽帝说,若不是灵山的人,他可能也不会功败垂成,他虽然当时无敌,但毕竟敌不过道理。”

一行更是纳闷:“天下大乱的时候才会出现?当世无敌,却敌不过道理?这又是什么道理?”

他不禁望向老道。

老道顿了顿,似乎有些老脸通红,只不过他只是个意识体,根本看不出来,气道:“我也不懂什么道理这么厉害,竟然让幽帝认输了。我要是知道的话,我肯定跟他讲道理啊,能讲道理谁动手啊。”

他气恼道:“你这小和尚真是可恼,听故事哪来这么多问题,而且尽问些我回答不上来的问题,之前还看你有些顺眼,如今怎么越看越不顺眼了。”

一行挠挠光头,有些不好意思:“那我不问了,您继续说。”

老道点头,刚在想说道哪了,过了好半会,才颓然说道:“故事已经讲完了,你还是继续提问吧。”

一行愕然,不知道是该问还是不该问。

见他如此表情,老道终于开口道:“此地来龙去脉我已讲于你听。幽帝要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最终留下了这个皇陵,而且还留下了传承。只不过,那传承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小和尚,你不会也是为了传承而来吧?”

一行微微脸红,说道:“那倒也不是,师傅说,幽帝传承乃是天下大乱之物,不可让人获得,既然现世,如果不能劝阻世人,就应该抱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勇气,得到幽帝传承,让其不得危害天下。再说,我佛门自有传承,亦不弱于幽帝传承,我不必对幽帝传承有觊觎之心。”

这小和尚可真单纯,老道乐了:“你们佛门老和尚倒是聪明,找了你这一呆头和尚,不过,你这和尚呆归呆,我老道倒是蛮喜欢的。”

一行心说,我可不是呆头和尚,我只是没有胡说而已。

老道说道:“既你有入地狱的勇气,确实可敬可佩。我老道也没什么能够给你的,毕竟你佛门传承亦不弱于我道门,而且佛道毕竟不同。不过虽两道有不同之处,但亦有共同之处,我可传你一篇道经,此经乃是道祖所著,据说有天地宇宙无上奥妙。此经既已传于我手,我亦不能使之失传,你且记下,如日后你能有所得更好,如无所得,你也需记得把此经重新传回道门,可答应否?”

“小僧答应。”一行斩钉截铁的说道。

“那如此甚好。”老道说完便开始传经,那经足有五千余字,真正字字奥妙无穷,天地玄黄尽在其中。

老道足足传了半日有余,才把此经传授完毕。

待完毕时,老道像是放下了千斤重担,说道:“你既不是为幽帝传承而来,也没有必夺传承之心,不如就此作罢,回去如何?”

一行有些不解。

老道解释道:“幽帝传承乃不祥之物,你身负我佛道两门因果,不宜再得幽帝传承。再说,世事如此,得失均在祸福之间,你此时退去,正合道意。”

一行心说,我也没有说一定要得到幽帝传承,我只是不想别人得到而已,但想到厉初承、宇文无双和丁浩,他又有些颓然。

自己也没办法使他们放弃啊,不过还是可以争一争。

老道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哈哈一笑道:“你这小和尚,争强好胜,哪里有半点和尚的样子。也罢,让你放弃肯定不甘心,既然如此,我送你出关吧。”

说罢,小和尚立刻感受到了一股极大的排斥之力,然后嗖得一声,不知被挤到了哪里。

老道似乎有些意犹未尽,喃喃自语道:“这和尚甚合我意,不知道下一次还会不会有人来,我这因果已了,下一人不管是谁,都让他过关得了。逝去的总该逝去,一切都随风散了吧。”

丁浩很纳闷,这都是什么情况啊,上一题解数学题也就罢了,这一题怎么还开始审起案来了。

望着下跪的几人,丁浩陷入沉思之中。

只听有人说道:“按朝廷律法,殴打父母致死者,当处以极刑。黄氏因不堪其子辱骂,愤而自杀,按律当斩之。”

“非也.”又一人说道:“黄氏乃是自己投河,并不是其子所杀,即使起因是因为被子所骂,但这并不代表其子有杀母之念。故因判他罪。”

“荒谬!”之前那人说道:“我朝当以孝治天下,且有律法在,黄氏虽是自尽,但其根由仍是因为其子辱骂。是想,蝼蚁尚且偷生,如不是其子辱骂太过,黄氏岂能投河?”

后一人摇头道:“律法便是律法,殴打父母致死者,自然是该处以极刑,但辱骂父母,因为杖三十。不能因为辱骂父母致死便不依律法执行。”

“不妥。”之前那人又道:“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哈哈。”后那人笑道:“那既然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何我们还需要制定法律呢?”

......

两人开始争论不休,最后一起朝向丁浩,问道:“该如何判决,请大人示下。”

这应该便是考题了。

丁浩沉吟起来:这考题到底是何意义?

他陷入了沉思。

辱骂母亲致其投河而死,一个是因,一个是果。按理说,辱骂母亲虽不一定必然会导致母亲自杀。

但如果不是因为伤透了心,哪个母亲会舍得放弃自己的性命?

这样的人,哪怕按律不可杀,如让我来判,也必杀之。

丁浩当下判道:“斩!”

犯人拖了下去,又上来另一案。

有人汇报道:“大人,这又是一桩杀母案。此少年,其母死后父娶继母。一日其父读书,读到某段诗中描绘美女温柔贤淑,无意感叹:“得妻若此虽死无憾。”不意被后妻听到,怒不可遏,提剪刀刺死其夫。少年赶来,夺过凶器,又将继母杀死。按朝廷律,杀父母者,当以极刑。所以,此少年按律当斩!”

“不可。”又一人道:“此少年虽杀母,然却是因为为父报仇,杀者有因。”

“再事出有因也改不了他杀母的事实。一则,按律法该斩,二则,大人之前刚判过。所以,该判此少年极刑。”

来了。

丁浩心中打了个突突,这应该就是此题的关键。同是弑母案,但一个罪有应得,一个事出有因,必然不能按同样的判法来判决。

但是,到底怎么判才算过关呢?

他细细的再看了一遍两个案子,当下说道:“此少年为父报仇,当判无罪。”、

“在下不服。”之前那人大声说道:“同是弑母案,为什么大人判决相差如此之大?一个明明罪不至死,却判极刑,一个明明该斩,却判无罪。难道朝廷的律法对大人而言是儿戏乎?”

“对,如大人不给说明白,下官必定上报朝廷。”

“不错,大人办案犹如儿戏,下官亦是不服。”

丁浩心想,弄得还挺真啊,当下严肃道:“什么是法?法是人定的。为什么要定法,是为了什么,诸位想过吗?一味的按照律书来判决,而罔顾了法律的本质,诸位是不是有点食古不化?太过死板了?”

他见众人表情凝重,又道:“法律的本质是惩恶扬善,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还要什么法?”

轰隆!

原本当他说到为什么要定法的时候,周围开始起了变化,当他说到法律本质的时候,终于起了变化。天地与之轰鸣。

这就是振聋发聩,发此番天地里未有之音。

丁浩又道:“且后母算什么母,既父亲已死,如父亲自然死亡也就罢了,明明父亲为后母所杀,你等却要少年认杀父仇人为母,真是可笑至极,荒唐至极。本官判少年无罪,当明本心矣,当合法之本质亦。本官告诉你等,这就是法!”

此言一出,门破,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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