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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章:戈麦斯(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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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房间里,薄荷香烟的味道混杂着女性香水的味道让人闻着非常刺鼻。

一张黑色的长方形会议桌,四周围了一圈单人沙发,沙发上坐着不少人。

“打的不错。”

坐在首座上的男人开口说了话。这个男人膀子很宽,特别是脖子格外的粗壮,面相老成,但是左眼戴着眼罩,似乎是瞎了。

此刻梓目的队伍都坐在这会议桌旁,是那名叫做马洛克的女人请来的,虽然很突然,但却让梓目格外惊喜。

“仅仅是一些皮毛而已,看戈麦斯大人的体魄,一看就是身手了得的人,我们这些人在您面前,只能做学生了。”

开口说话的是梓目,他这是在拍马屁,而且还是光明正大的拍马屁。

戈麦斯这个人性格狡诈,但却都是小聪明,没有远志,图爱享受,如果你绕着弯子和他说话,他会反感,如果你明摆着拍马屁,他反而还会高心。

“哈哈哈,我喜欢你的嘴巴。”

戈麦斯笑着一把搂住身旁一个侍女的细腰,接着往自己怀里一拉,那名侍女也非常配合地整个人缩进了戈麦斯的怀里,嘴里娇滴滴的轻吟了一声。

“兄弟可不要被骗了,这群人明摆着是花架子嘛。”

这次说话的是布诺,他很早就来了地下拳场,而且已经和戈麦斯聊了很久。

但是在戈麦斯的眼里,他并不知道布诺和梓目的队伍早已认识,甚至在布诺说出刚才那句话后,戈麦斯反而是认为布诺有些老糊涂。

这就是布诺的厉害之处,因为戈麦斯性格狡猾,就算梓目让马歇尔打赢了戈麦斯,可能戈麦斯也会赖账。但是先在戈麦斯面前打出点成绩来,很可能会受到戈麦斯的赏识,然后就有机会让梓目等人和戈麦斯这个狂匪会副会主搭上话。

“老布诺想多了吧,这几个人没点实力能把马洛克打输嘛?”

戈麦斯话语中不忘向门边位置撇了一眼,此时马洛克正站在那个位置,低着头,没有丝毫动作。

“兄弟是想收这几个人做手下?”

“哪里哪里,我们哪里有资格做戈麦斯大人的手下,虽然我们心里一直对戈麦斯大人崇拜以久。”梓目立刻续上布诺的话。

“这……我最近要去北上沿海地区一趟,倒是缺一些拿的出手的帮手。”

戈麦斯有些犹豫不决,他很喜欢梓目的嘴巴,但却又感觉有些不妥,毕竟把梓目这些人收入狂匪会没问题,但直接带着去做事情是不是太快了呢。

“兄弟,这些人不能这么快相信啊,你这次出行干脆带马洛克一起去好了。”

布诺立马反驳了戈麦斯的想法,但却又拉出了马洛克这块“臭肉”。这一句话要是外人说的话,戈麦斯会生气,但要是布诺说的话,戈麦斯反而会考虑一下,因为戈麦斯这么多年没少拿布诺的好处。

可是布诺提出马洛克这句话,到底还是扎了戈麦斯的要害。毕竟一个堂堂狂匪会副会主出去办事,身边连几个厉害的手下都拿不出来,这样太掉色了吧。

况且戈麦斯他就是一个好面子的人!

“你叫梓目是吧,你这一圈人我就看到了两个人出过手,其他人战力怎么样啊?”

戈麦斯挥手别了布诺刚才的建议,显然戈麦斯心里已经认为马洛克不是个好伙计了。

梓目听见戈麦斯的提问后,心里一喜,慢慢说道:“我的队伍都是各安其职,但是如果论实力的话,随便拿出一个人都能战马洛克。”

此刻站在门边的马洛克眼神一阵微动,但她还是低着头,不敢有太多动作。

“哦?”

戈麦斯抚摸了一把侍女的大腿,接着对身边另一位侯着的侍女说道:“把大灯打开。”

“梓目,你随便选一个人和马洛克比一比拳脚,就在这厅里,打的差不多就行了。”戈麦斯朝着梓目说道。

几秒后,房间的大灯部亮了起来,原本昏暗的房间此刻变的亮堂堂的。

这个房间很长,除了一张会议桌之外就是一些装饰,盆栽、墙画什么的,两人切磋的空间还是拿的出来的。

其实这猎人真正厉害的并不是拳脚,只是狂匪会的正副会主都喜欢拳脚好的属下,所以这也变成了会里的规矩,收得力下属,就要先亮一下拳脚。

“你去吧,小九,你是队里最弱的一个,动手轻一点。”

梓目拍了拍马歇尔的肩膀,他叫马歇尔“小九”也是为了不引起戈麦斯的怀疑,毕竟戈麦斯也不是傻子,他也混迹世界各地几十年了,马歇尔的名字就算不熟悉,他也肯定听过,所以取个化名方便一些。

当然了,梓目的话语中也包含着对马洛克满满的讽刺,这是梓目故意的,他就是想让戈麦斯看到自己队伍的实力。

一会后两人走到了房间的一处空地位置,这里位置大,前后有近十个平米的空地,比比拳脚足够了。

“那就开始吧!!”

马洛克狠狠地瞪了一眼马歇尔,在话语刚落后,立马向前逼近两步,左手成爪,抓向马歇尔右肩膀,身体微微向内侧身,右手弯曲,肘尖直撞向马歇尔胸口。

马歇尔见状也不慌张,身体微微蹲下用左肩膀撞向马洛克的右手肘,接着右手成手刀状横劈向马洛克的腰部。

台风手刀何等厉害,马歇尔这一劈正中马洛克腰部,不过力道不重,这是因为马歇尔故意留了手。

但是马洛克却忍着痛一头撞向了马歇尔胸口,而其抓住马歇尔膀子的左手忽然向上一台,两指直插向马歇尔眼珠,右手则是垂下,成偷桃状,掏向马歇尔裆部。

这一幕拳脚毒辣的狠,三点其发,攻眼、攻胸、袭裆,就连戈麦斯看了也点了点头,这马洛克到底还是有些手段。

此时马歇尔躲闪肯定是来不及了,就见马歇尔左手下撑去挡住马洛克袭裆的右手,脚尖又微微踮起,一口咬向马洛克抓眼的左手。

“咔哧!”

马歇尔被马洛克一头撞的步步后腿,但马洛克左手的两根手指也被咬出了深深的伤口,要是马歇尔当时再用些力气,估计能把骨头咬碎。

这种咬手指的打法看起来很阴险,但比掏裆要明面许多。再说比拳脚又不是“秀”拳脚,都是一招不慎,就有可能丢了性命的。所以再怎么阴险的招数在拳脚上都不能算是阴险的招数。

此时马洛克左手以废两指,马歇尔又怎么会让她有喘息。

就见马歇尔逼上两步,两手成爪各抓向马洛克双臂,接着又屈膝上袭,膝锋直撞向马洛克小腹。

马洛克想反击,但左手受了伤,右手眼看又要被马歇尔缠住,她只好向后退出两步,躲去了马歇尔膝盖的这一顶。

但马歇尔的连环攻势已经到位,只见马歇尔也向前踏出两步,接着身体下蹲,双手抓住马洛克两只小腿,接着向后一托,马洛克整个人被迫向后倒去。

“好了,好了。”

比试还没结束,戈麦斯却喊住了。其实戈麦斯从刚才的几段招式中,就已经看出了两人的强弱,再比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刚才马歇尔从头到尾只用了一次台风手刀,而且还是压了力气的,如果马歇尔真的摆出台风手刀的架势去打,马洛克估计早就被打趴在地上了。

“身手不错。”

戈麦斯笑了笑,他现在可以完相信梓目队伍的实力了。其实戈麦斯虽然是狂匪会的副会主,但狂匪会大多的精英都是跟在会主帕鲁身后,戈麦斯手下一直都是缺能干的人,非常的缺办,所以戈麦斯哪里会没有求贤若渴的心呢。

“那这样吧,你们四天后就跟着我去办事情,记住,这次出行不要让外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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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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