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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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午夜时分,漆黑幽静地五十四层楼道里寂静,阴冷。一阵突兀地脚步声响起,打破了这片寂静。一个胡须拉渣的中年男人闯入了这片黑暗,如一头蛮横的狗熊闯入空寂的冰冻森林。

“果然有古怪。”男人站在楼道最深处,睁上了眼,静静地感受着。“张娴已经离开三天了,这却还是这样冷;而且张娴也没真正杀过人,变成厉鬼,不可能是因为她曾在这盘桓的原因。只能是这的环境本身的原因了。不过天生的**不都应该是在地底的吗?没听说过五十多层的大楼顶层能形成**啊。真是奇怪了。”

叶高飞沉思不解,索性按以往的习惯盘坐在地板上,“张娴没变成厉鬼却能打碎灯泡,精神作用于物质没那么容易,她的意识强度还没我强,不可能精神力比我还强,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但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叶高飞全部心神都用在思考上,完全没意识到盘坐着的身体习惯性地运转起了门派的基础炼气法门,一股陌生的能量居然代替了灵气向他的身体涌来。这股能量阴冷,柔弱却连绵不绝韧性十足,甫一进入叶高飞的体内就将他惊醒了。

“咦,这是什么?绝不是灵气,难道是所谓的阴气?这就对了,意识直接作用于物质引起物质的改变绝不是张娴这样强度的灵魂所能办到的,不过有了这层易受意识影响的阴气作介质,把意识的力量放大数倍,数十倍,上百上千倍,再去影响物质就容易的多了。嗯,这个世界没有灵气,却有着阴气,难道说这个世界有能吸引运用阴气的修炼者吗?好象修真界也有所谓的鬼修是吸收利用阴气,可惜门派的典籍阁没这类功法。”

“还有,为什么所有的传说中杀过人的鬼也就是厉鬼要比普通的鬼厉害?鬼又是怎么形成的呢?为什么不是所有的人死后都能变成鬼?鬼到底是什么?”

“按这个世界所谓科学的思维方法,先来确定下最基本的量,再来考虑不能把握的变量。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对人而言,不外乎外在的物质和内在的精神,或者叫意识。物质是实在的,真实的,精神是虚幻的,非真实的。因为所有的定义都是从人的角度发出的,所以简单地说物质是真实的,精神是虚幻的也不对。比如大多数正常人把成熟的西红柿的颜色定义为红色,但色盲者认为是灰色,因为世在非色盲的人占大多数,所以色盲者的认识是错的,并称他们为色盲患者;如果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色盲,少部分人正常,那么西红柿的颜色就应该是灰色,那此正常人可能会被称为红色病患者。除了这些定义上的任意可扭曲外,在关于“真实的物质”是否真实存在也存在的争议。如物理科学上颇有争议的“暗物质”到底是否存在就有不同的观点。所有的这些争论最终的争论点是人到底能不能正常认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不是可知的。扯远了。

医学有过这样的案例,有出车祸者下肢瘫痪了,但从生理上检查不出任何毛病,只是因为病人自己觉得下肢瘫痪了,所以真的瘫痪了。再如著名的催眠杀人事件,人在被催眠时认为自己死了,身体上会真正地死亡。

因为这些实际上只是意识作用于与之紧密相联的自身肉体,所以这并不能说明精神与真正地作用于物质。科学上真正能证明精神能影响物质的是著名的“测不准原理”,即在微观尺寸的粒子观察中,观察的本身会影响到粒子,所以无法精确定位这个粒子。

除去量子尺寸观察技术上的难题外,观察本身会影响到粒子运动的结论可以说是科学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意识(精神)对物质世界的能动作用。

据和坤,叶高飞所占据的那个倒霉男的知识所知,这个世界已经用科技的手段发展出意识控物的能力,不过是通过放大脑电波,将其转换成电流,再转换成机械动力作用于物体。

修真或鬼修的过程同其很类似,也是通过体内灵气或阴气之类的媒介,放大意识,通过外在的灵气或阴气作用于物质。因为体内的灵气或阴气能产生功,所以也被称作“灵力”或“阴力”。

那么鬼又是什么呢?在修真界修士不断地有意识地控制阴神(***),纯净意识(主意识),锤炼元神(本性)从而强大自己的灵魂,到筑基期已经可以产生神识,即精神离体,观察周遭世界。而到了金丹基精神进一步强大,学会了相应的功法就可以进行精神攻击或防御了。到了元婴期,精神凝练到了极致,可以形成实体,自此即使意外失去了肉身,也能再行夺舍或干脆以元婴修鬼仙。

这个世界的人类走上了另一条发展之路,不重自身,而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外物上,对物质世界的改造影响能力甚至不亚于修真界的顶级修士,但人自身却弱小的可怜。这也是叶高飞能以十七岁的意识占据和坤这个三十多岁的地球男身体的原因之一。

据和坤这个倒霉男所知,这个世界上的鬼不多,甚至可以说是极其稀少,至少和坤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中从未见过鬼。叶高飞猜所谓的鬼应该是精神强大的人在肉体死后由于特定的原因并未如大多数人那样消散,反而存在了下来。

不过问题又来了,这些有记载的能变成鬼的人男女老幼都有,而且生前在精神强度上也没明显的异于常人的地方,那么他们怎么变成了鬼呢?

常见的形成鬼的原因是人死前心有所牵挂,要么是冤屈愤怒,要么是爱恋牵挂。光是主观上原因,似乎还需要特定的外部条件才能形成鬼。如张娴就是意外死在阴气浓郁的大厦五十四层,心又有不嫉妒,不甘等牵挂才形成了鬼。

回到原来的问题,为什么所有传说中杀过人的鬼,也就是厉鬼要比普通的鬼厉害呢?按照这个世界的物质能量守恒定律,物质或能量不会平白无故地增加或消失,如果说鬼是一种能量的话,为什么鬼的能力会有大小之分?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强度不同吗?那为什么鬼的能力会变化?不仅是鬼杀人变成厉鬼会变强,似乎普通的鬼呆在阴气盛的地方,时间长了也会变强,如张娴,叶高飞明显能感到她的能力在百日当天比以前强大了许多。

如果这个世界的物质能量守恒定律正确的话,厉鬼应该是吞噬被他杀死的人的灵魂变强,而普通的鬼应该是吸收了阴气而变强,如活人通过肉身吸引营养,增强血气来补充精神一样。

叶高飞觉得自己基本想明白了心中的疑惑,准备站起身离开,心头又闪过了更多的疑惑。“为什么鬼的情绪变化会影响鬼的能力?如以前张娴那次,因为她愤怒所以能力大增直接暴了灯泡。又如为什么只要人死前有牵挂就有可能形成鬼?难道情绪,喜、怒、哀、惧、爱、憎、恨能增强灵魂的能量?不过按物质能量守恒定律,不论是何种能量都不该凭空产生。难道鬼的情绪变化通过某种方式吸引了外部的能量补充了鬼本身?那这些外部的能量又是什么?存在于哪?又是以何种方式存在的呢?从记录来看,古今中外,全球各地都有鬼魂的传说,那么这些鬼是不是也都能通过愤怒等情绪变化来暂时增强能力呢?如果能,那是不是说明那无名的外部能量的存在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呢?那么时空又是什么呢?

叶高飞感到头脑一阵地剧痛,他知道这是神识消耗过大引起的,自从穿越到这个地球世界,整合了两个人的灵魂后这还是他第一次神识耗尽。看看时间,早过了正常巡逻时间,叶高飞决定回去。

坐电梯回到一楼监控中心销班,监控室值班的还是郑南和小王。看到叶高飞推门进来,原本正在说笑的两人嘎然而止,神情异样地观察着叶高飞,象在看一个怪物。

叶高飞早以习惯了这一切,寒暄地打了招呼,录了下指纹,准备下班。

“我靠,今晚这家伙在鬼屋呆了那久,还以为他挂了呢?居然屁事没有,真他妈不愧是怪物,这家伙不会是传说中的阴阳人吧?”

叶高飞转向准备离开却突然听到这么一句话,他狐疑地转身,却发现郑南和小王两人仍用惊疑不定的眼神看着自己,根本不象是说过话的样子,而且刚才那句话的内容也有点怪。叶高飞摇了摇头,准备不再理会,转身走出了监控室。

“我操,刚才吓死我了,我以为这家伙要变身呢!话说这家伙不会真是恶鬼化身吧?不然怎么能跟五十四楼的那位相安无事呢?我靠,一男一女两个鬼,和坤那家伙不会每天晚上工作都在陪女鬼快活吧?呀,完了,如果他真是鬼的话岂不是能听到我心里想的,完了完了,我不会真的要被鬼吃掉吧?呜呜,我还是处男呢。。。。。。”

叶高飞这回听清了,这些确定是一向胆小的小王说的,或者说心里想的。“咦,我居然能听到心里想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读心术、他心通?我这种能力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叶高飞边向自己的宿舍走去,边在心里琢磨,然后他的头更痛了。

算了,反正不是坏事,天大地大,还是睡觉最大!

叶高飞发现自己站在沙滩上,一个比基尼美女向他径直跑来,然后在他闪避前扑到了他的身上。预料中的香艳相撞没有,比基尼美女居然径直从他的身体是穿了过去,然后欢快地跑向了海边,开始嬉水。

咦,我这是在梦里。叶高飞很快意识到。是别人的梦还是我自己的梦?叶高飞试着改变周围的场景,周围的场景却没任何变化。

哦,原来是在别人的梦里。

是谁的梦呢?

叶高飞想看清那个在海水里嬉戏的比基尼美女,太远了,他本来没报能看清的希望,却不完那个比基尼美女却突兀地出现在他眼前,两人几乎是面对面!

叶高飞吓了一跳,急忙后退一步,两发现那个女孩对他却是完全无视。如同他是一个透明人一样,她甚至在嬉戏中数次穿过了叶高飞的身体。

她看不到我?难度我不是附身在她梦里的某个角色身上了吗?

叶高飞马上意识到这次进入别人梦境中的不同。他不再被强制附身在某个角色身上,而更像是不在同一个世界的观察者,而且观察的角度能随着他的心思流转而任意变化。

难道因为我这次神识耗尽,我的灵魂跟那个和坤残留的灵魂进一步融合,我进入别人梦境的能力增强了,或者用地球的话,升级了?

叶高飞大喜。

被强制附身在别人梦里的某个角色身上并如木偶一样活动,和能成为一位脱身事外的观察者两者待遇可谓天壤之别。前者是遭罪,后者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享受了。

“大师,你可总算来了,我们大家伙都等半天了。”有眼尖的常客看到了姗姗来迟了的叶高飞,惊喜地开口道。

其他人看到叶高飞终于来了,也纷纷热情的跟他打招呼,主动让道,像欢迎国家领导人一样,呈来列队,中间让出,让他走到自己的摊位。

“你看人家,大家同样都是在这撂摆卖艺的,为什么差别却这么大呢?”一旁拉二胡卖艺的一位同行羡慕嫉妒地对同伴道。

“你知足啊,以前大师没来我们这前,你生意有现在这么好吗?每天挣那三核桃两枣的,连糊口都勉强,现在你生意虽然没法跟大师比,但比起以前来不是强多了吗?”跟他聊天的卖袜子的大姐道。

“那倒也是。不过好多人给我打赏却不是为了听我拉二胡,而是为了让我不不拉,好不打扰他们专心看大师表演魔术,街头卖艺卖到我这份上,也算是少有了吧。”拉二胡的大叔自嘲道。

“大师,今天怎么来得比往常晚了?我们大家伙等半天,就怕你今天不来了呢?”叶高飞走进自己的摊位,还没开始表演,观众中就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同时有人大声道。

“是啊,大师魔术这么高明,肯定不会长久在这街头卖艺的,大家还是别吵了,赶紧让大师开始表演,大家多看一会儿是正理。”又有观众大声道。

听他这么说,其他人都安静下来,眼巴巴地看着场中的叶高飞,等着他开始表演魔术。

叶高飞也没让观众失望,二话不说,直接开始了表演。

他的魔术表演跟其他街头魔术师不同,却是什么道具都不准备的,而且被观众围这么近,简直就是伸手可碰了,算得上是真正的超近景街头魔术了。

一如往常,他先是在摊开的右手掌中突兀地托起了一团光球作为开场。

光球并不算多明亮,也就跟十几瓦的小灯泡差不多。不过发出的却不是普通钨丝灯的黄光,而是一种奇特的乳白色柔光。

不如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话,也不算什么,毕竟旁边日常用品小摊上卖的十几块钱一个的节能氦气灯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但他手上托着光球却是完全不用电的!

围在他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观众都能肯定地证实这一点。

即使他在衣袖里藏了电线,身上藏了微型电瓶,但他摊开的手掌上却是所有人都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是空无一物的。

这就很神奇了。

尽管这已经几乎成了叶高飞每次魔术表演必有的开场戏,仍引起了观众们的惊叹与欢呼。

“太神奇了!你是怎么办到的?”不是有群众发出这样的感叹与疑问。

当然,叶高飞是从不会回答这类问题的。事实上从表演开始到结束,他往往是一个字都不会说的。如果不是他每次表演前都会将一块布摊在自己面前,表明自己街头艺人的身份的话,没有人会将对衣食父母如此不礼貌的他与街头艺人身份联系到一起的。

但他的超近景街头魔术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所以人们就忽略了他的这种不礼貌,而仍“慷慨地”将零钱丢到他摊开的布上。

开场戏后,就是正戏了。前几天叶高飞表演的都是光线视觉欺骗的魔术。就当老观众仍满心期待地想看他是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随手从周围的观众身下取下诸如胸花,发夹,甚至钱包之类的小事物给变没再变出现时,他们却惊讶地发现大师今天换了表演的内容。

一团小火苗出现在了叶高飞摊开的左手掌上。

现在,他右手托着一个光球,而左手却托着一团小火球!

火球很小,只有大概乒乓球那般大小,但离得近的观众都仍能觉察到从其上散发出的强烈热量。

那火球竟是真的!

那火球竟是真的,这似乎是一句废话。毕竟在场的所有视力正常的人都能轻易认出那就是火球。

但火球也是有真有假的。现在网络普通,人们眼界比以前高多了,各种关天最简单的魔术的小把戏知识人们也知道了许多。比如传统的吞火球,喷火龙,那其实就是魔术师用特殊的道具制造出的温度远低于正常燃烧温度的冷火。这种冷火就是没有任何魔术表演经验的普通人也能玩出许多看似惊人的花样来。

但眼前大师的小火球却明显不像是冷火,而是真正的温度惊人的真火球!

离叶高飞左手近的观众不自觉地后退开来,却是怕被烧着的本难使然。而其他方向不知情的观众则是一阵会心的微笑,也不知是在赞赏大师精彩的表演,还是奚笑那些“无知”观众的后退担心。

叶高飞左右手一相交,左右手上的光球火球又换了位置。现在是左手掌是光球,而右手掌却是温度惊人的火球了。

这才是他前世最习惯的魔法师野外探险最常用的战斗姿态。

他右手边那些之前嘲笑左手端大惊小怪的观众们的观众感受到他右手掌中那小火球的惊人威力,也本能地不由自主地大骇后退。

而这又引得位于前方后方的不明真相的观众的哗然。

“真是没见识!”他们心里这样想道。当然他们是不会说出口的,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就是内心在鄙视,表现上还是要表现的彬彬君子的。

叶高飞左手掌一合,左手掌上托着的光球消失,左手手指掐合,往右手手掌上托着火球一捏,一拉,一道细细的火线出现在他的左右手中间。

然后不等观众惊呼出声,他左右手台蝴蝶穿花一般以常人难以看清的速度快速动作,几秒钟后,一张由纤细火线织成的小小火网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哗——”观众发现出一阵惊呼,然后雷鸣般的掌声响起。他们却是被这即使是电视上也看不到的精彩魔术表演给征服了。许多人手掌都拍红了,似乎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表达出他们内心的敬佩。

不过也有细心地观众发现往常表演总是轻松自如的大师今天在织出这张火网后似乎额角渗出了汗水,似乎有些吃力的样子。

“大师今天可是真卖了力气,要不等下给钱时多给几块?”他们虽然看到了叶高飞的表演吃力,但最后心思却大多终结在了呆会要不要多给几个零钱的纠结上。

没错,虽然他们客气地称叶高飞为魔术大师,但内心里仍将他定位在卖艺挣钱的街头艺人身份上。

今天的表演收入要比往常要好一些,当叶高飞挥手示意今天表演结束,大部分观众都离开后,他开始收拾地上摊开的布上的零钱时,内心如此想道。

“嘿,兄弟,你的这手艺不错,在这摞摊太可惜了,看你卖力这么半天也挣不到几个钱。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我的酒吧表演,一天一场,时限随你定,一场给你三百,怎么样?”叶高飞正在低头蹲在地上收拢着四溅的零钱,一双擦的油光明亮的皮鞋走到了他面有,皮鞋的主人开口道。

叶高飞抬头看去,那却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一幅成功人士的打扮。他身上有着一股让叶高飞本能反感的气息。

“对不起,我还是比较喜欢再在的生活方式。”叶高飞婉拒道。继续低头去收拢零钱。

“再给你加二百,一场五百,但每场表演不得少于一小时,怎么样?这条件够优惠了吧?要知道就是我酒吧里最红的那些三流明星歌手,唱一晚上也不过是这个价。”那西装男继续加码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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