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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风骚的外脚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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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他来到曼联以后,队友就有意无意把任意球让给他。

每次禁区偏左的任意球,只要巩宇桐在场上,就是他负责罚球。

他明白这是弗格森爵士,在刻意培养他。

罗纳尔多走了以后,曼联的任意球问题,已经成了老大难。

吉格斯的任意球,还可以,只能说还可以,如果当成角球踢那种间接的任意球,那他的技术没话说,他直接攻门的破门率并不高,谁让从青年队开始,他就和大卫·贝克汉姆是队友呢,拿不到主罚权的情况下,没有人会练习完无用的东西,同理,斯科尔斯也是。

本来,欧文·哈格里夫斯可以接班c罗,他的任意球在德国练得非常不错,但是有一个小问题,哈格里夫斯躺在病床上调戏小护士的时间,可把他上场踢球的时间多得多。

另外卡里克和鲁尼,他们的任意球只能说勉强过的去,所以巩宇桐成了任意球主罚序列的第一个。

当然,只是左侧的。

右侧他不是不能踢,问题是右脚在右路踢很别扭,至于他的左脚,还没练到右脚那种随心所欲的程度。

他从右路内切被放倒,获得的任意球是右路的。

所以,他很自觉的没有上前。

他不上前,不代表队友就不记得他。

负责罚球的吉格斯在罚点球左看右看,冲他招招手,“巩,过来......”

“我?”巩宇桐很奇怪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如果球队没有其他人叫巩的话,那就是你了。”

巩宇桐一走过去,吉格斯就把皮球放在他怀里,小声说道,“交给你了,小子。”

他刚惊异的要张口,就被吉格斯一把捂住嘴巴,“嘿,小声点,别让他们听到。”

“可是,瑞恩,这个位置,不太适合我踢,我很少练习这个位置的。”巩宇桐解释道。

“那是你的问题,他们都知道你不喜欢右路,所以你来踢正好可以迷惑对手,门将可能都不会扑街,剩下的,你只需要把皮球踢进球门里就可以了。”

说完,吉格斯就站好位置,像是要准备助跑一样。

听了他的话,巩宇桐陷入沉思,右脚,如何在右路罚球?

他喜欢踢弧线球,如果按照以前的踢法,这个球根本没法打到球门范围以内。

必须改变踢法,落叶球?

落叶球的话,在这个位置,太缺少变化了,助跑的方向就决定了皮球会飞向球门哪一侧,门将很好判断皮球的飞行方向,至于皮球到底是会下坠,还是高出横梁,他也没有把握,因为他很少练习这种罚球方式,这种踢法需要强大的力量,他更喜欢用技巧,两者正好背道而驰。

到底该怎么办呢?

人墙已经排好了,他必须尽快想出办法。

巩宇桐已经决定了,不用左脚,如果用左脚,吉格斯比他靠谱多了。

右脚,右脚,到底该怎么用右脚把皮球送进球门呢?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人!

和c罗并称里斯本竞技双子星,当时,比c罗更加光芒四射的那个人。

里卡多·夸雷斯马!

他和c罗一样,从小家境贫寒,父亲扔下他们自己跑了,都靠母亲一个人打3份工把兄弟几人养大,再看看c罗,他的经历也差不多。

两人的球风同样花哨,夸雷斯马是天赋更加出众的那一个,里斯本竞技时期,还不成熟的c罗只能看着夸雷斯马在球场上作为进攻核心,光芒四射。

不过现在两人在足坛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虽然夸雷斯马19岁就去了巴萨,之后辗转波尔图,现在在国米,他的发展一直不顺利,而当初仰望他背影那个少年,已经成了世界第一人。

为什么会这样?

两人并没有太多差别,年幼的经历更是可以保证,夸雷斯马的职业态度,作为更有天赋的一个,他为什么发展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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