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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初见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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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友?.

人生四大铁,中间关系最好的应该就要说是战友情了。那是一种同生共死走过来的交情,可以将彼此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信任,可以将家人全部托付的信任。

曾经因为身体原因没能进入部队,这是我的遗憾,现在有机会补上这个遗憾。虽然我们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部队编制,但今后还是要并肩作战的,一同经历尸山血海,生死与共,所以打好关系是必须的。尤其对于我们这样的组合,连多国部队都不能准确称呼,还有多个文明,其中还有远古文明。

我对未来的队友充满了期待和好奇,可是但穆恩带我见的到第一时间就愤怒了。

我一把拽住了穆恩的领子,顶在墙壁,狠狠的向他发难。

“那个是什么意思?”我指了一下边上那个小小的身影。

那是一个小丫头,绝对不是亚特兰蒂斯人或者利莫利亚人,我可以分辨的出来,没有他们两个文明的特征。可以很容易判断,这是一个陆人。那个小小的身影,还有稚嫩的面孔说明了还是一个未成年,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小女孩。

“战争让女人走开,我们去战斗,为的是未来,而她们就是未来!”我的语气毫不客气,全力发泄着我的愤怒。

穆恩平静的掰开了我的手,示意我到一旁说话。35xs

我回头看了一下,那个小小的身影缩成一团,头垂得低低的,看不清她的面容,手里不断的揉着自己的衣角,看着就让人心疼。

强忍着心里的不快,跟穆恩走到外面,我倒要听听他有什么理由。

“这个是唯一的一个未成年,而且她的情况有些特殊。”穆恩不紧不慢的说,“她是个孤儿,但她又有着特殊天赋,她能控火。所以在孤儿院里她被人看作怪物,也没有人愿意收养她。后来,歌利亚他们发现了她,所以……”

穆恩摊了下手,表示了他的无奈。我明白他的意思,一个无亲无故的小孩,又不被周围的人所接纳,正好碰上这次事件,又显示出了过人之处,几者结合到一起就成了她到这里的原因。

原本那副姿态就已经楚楚可怜了,现在听到她的身世更让人心疼。我想了想,回到房间从我的背包里拿出一个小东西。

“这个给你好不好?你叫什么名字?”我蹲在她的前面,尽可能用轻柔的语气,带着自以为和蔼的笑容。

我手里是一个毛绒玩具,一只泰迪熊。原本是早先给我外甥女准备的,一直放在包里忘记拿出来,这次正好带了过来,还是昨天整理背包的时候发现的,正好这个时候拿出来哄哄小孩。

“怎么不喜欢吗?它叫泰迪,不好看吗?”我挠了挠头,这个熊放得有些时间了,还有点脏,不过手头又没有别的东西来讨小孩欢喜。闪舞.

“我可以叫它提伯斯吗?”女孩小声的问道,如果不是我正蹲在她面前,差点就没听清。

“当然可以了,现在是你的了,你想叫它什么都行。”

“真的吗?”她略带惊喜的声音,眼神发亮的看着我,又很快再度将头低了下去。

就在她抬头的瞬间,我看清楚了她的面孔,那是一张圆乎乎的小脸,还有些婴儿肥的影子,鼻翼两边带着一点点雀斑,这是欧美人常有的情况,在盖着的连体帽下是一头金色的头发,像是童话里的洋娃娃一样可爱,圆溜溜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她的眼睛有些奇怪,双瞳是不一样的颜色,一只是宝蓝色,另一只却是紫色。

如果忽视她异色双瞳,那她绝对是洋娃娃般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可正视她的双瞳就会感觉诡异,身体不自觉的感受到一阵寒意。

“我叫严顺禄,你可以叫我哥哥,或者是阿禄,你手上的小熊叫提伯斯,那你叫什么名字呢?”

“安妮。”一道怯怯的声音回复了我。

“那我可以叫你安妮吗?”

“嗯!”

看着她乖巧的样子,我很想伸手摸摸她的头,但又想起好像在欧美国家里,是一般不让人摸小孩子的头的,是某些国家的忌讳,只好涩涩的收回了伸到一半的手。

“到时候就让她待在后方好了。”我回头向穆恩说道。

穆恩没有做声,过了好半天才艰难的开口说,“尽量吧,毕竟是战场,说不定……”

我也明白,战争是不会因为你是小孩或者女性而特别照顾的,反而因为女性的身份会更受约束。而我们即将面对的是更为未知的战斗,说不定,穆恩没说完的话我也明白,或许这次是趟不归路。

因为敌人是未知的,而且他们的科技水平远超过我们,我们处于绝对劣势,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我们很可能会溃败,失败的结果很可能就是葬身太空。

“别太沮丧,要不我来算算?”一道声音从昏暗的角落里传来。

一个身影正倚着墙壁,之前因为光线的原因我没有注意到那里还有一个人。这时他走出了那片阴影,来到我面前伸手道,“你好,崔斯特。”

“你好,严顺禄。”

崔斯特的装扮很有特点,一个牛仔帽,压得低低的,遮住了他的样子,带风格明显的衣服,还有一个披风,手里把玩着一副扑克牌,一双擦得发亮的皮靴。

当他走进我才看清楚,他长脸有点方,脸形上宽下窄,下巴有点尖,长眉毛,眼睛大而长,很明亮,鼻梁额外长、高和直,嘴巴有点宽,表情沉着神秘有些冷漠感,下巴留着山羊胡。

这个相貌绝对是属于帅的类型,相貌轮廓很有立体感,符合西方美学的典范,就是在我们亚洲人看来也绝对是帅气的,尤其是他冷酷的面容,还有深邃而明亮的眼睛,绝对能吸引一票女性的目光。

这身打扮和他的相貌让我很轻松地猜出了他的身份,罗姆人,还有另外一个被人熟知的名字,吉普赛人,不过这个名字是带有一些歧视意味的,他们更愿意称自己是罗姆人。一个举世闻名的流浪民族,同时也以他们的占卜闻名。

而他这身衣服更清楚的表面了他来自于西班牙,在西班牙他们被叫做弗拉明戈人,与之同名的弗拉明戈舞蹈正是他们的代表,以轻快极富感染力的节奏而著称。

如果对音乐剧熟悉的人应该知道一部非常有名的歌剧《卡门》,描写了一个美丽而有着倔强性格的吉普赛女郎,一部音乐剧史上的经典之作。

可是他们还有被人熟知的是他们不事生产,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从最早的马车时代,到现在的大篷车,总之居无定所,男人以贩卖家畜、驯兽、补锅(黑白铁匠)和充当乐师为业。妇女从事卜卦、卖药、行乞和表演等行业。

说的好听点的话,他们是一个自由浪漫的民族,反之理解就是他们自由散漫,这样的他能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伙伴吗?我心里充满了疑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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