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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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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的士兵获得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夜幕临近。

孟津防线的营地内升起了一团团篝火。

孟津的士兵每十个人围着一口大锅,充满期待。

这些大锅的口径很大,个个都在一米左右。

锅比较大的话,就能煮更多东西。

今天,孟津士兵吃的是自助餐。

简单来讲,就是自己烹饪食材。

这是子仲的主意。

子仲的这个想法来自于在朝歌和帝辛一家聚餐时的场景。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次聚餐还是让人怀念。

那是他来孟津之前,在朝歌的最后一次聚餐。

那一次的聚餐地点,是在朝歌王宫的摘星楼。

帝辛、红梨花,和子仲一家吃了个团圆饭。

饭菜很丰盛。

香喷喷的红烧肉、筋道爽口的卤肉、冒着热汽的鸡腿、外酥里嫩的烤鸭、酱香葱香牛肉、烤羊肉、羊杂碎汤、烙饼卷葱、韭菜盒子、清蒸桂鱼、小葱花拌豆腐、菠菜拌土豆、苹果酸楂汤、酱香熟鸡蛋……

另外,金稻香的白酒、葡萄酒,以及果汁应有尽有。

值得一提的是,帝辛特地为孩子们点了朝歌大饭店的甜点和小吃。

总而言之,这一顿饭,没有人不满意的。

这一顿饭,吃的时间很长。

直接从半晌午,吃到了夕阳落山。

到了晚上,他们就在旋转餐厅吃夜宵,欣赏朝歌夜景。

晚上,子仲一家也没有离开,就被安排在旋转餐厅楼下的套房内。

傍晚的晚些时候,在红梨花和子仲的家眷鼓捣摘星楼奇葩活动的时候,帝辛与子仲进行了一段单独谈话。

他们走到旋转餐厅的角落,远远地望着欢笑的女人们、孩子们,围着一个火锅坐了下来。

一个女侍卫推来两个小餐车,一车蔬菜、素食、肉食,一车酒水。

整理好火锅之后,女侍卫离开,就剩下帝辛和子仲两个人。

锅里的底汤,很快就沸腾起来。

帝辛倒进去一盘藕片,子仲到进去一盘菠菜。

他们盯着锅里的藕片和菠菜上下翻腾。

夕阳的黄金光辉洒进来,把所有的桌椅都变成了黄金。

就连他们两个人,也成了金身。

遥想当年,子仲感觉到了记忆中柔软的地方。

他看着面前沸腾的大锅,对飞廉说:“上将,多年以前,我也是这样和一位伟大的人物一起进餐。”

飞廉微笑道:“这么一说,我也是伟大的人物咯。”

“当然,上将是殷商战神,必然伟大!”

“嘿嘿,二爷同样是殷商战神。”

“不,你才是真正的战神!没有你,很可能就没有殷商的今天。”

听到子仲这么说,飞廉当即怔住。

他知道,子仲在说什么?

子仲在说三王之乱。

帝辛即位之初的三王之乱。

叔侄系发动的政变!

诚如子仲所言,那场政变,堪称殷商当代最危险的事件。

那一战,帝辛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比干一伙甚至都已经杀到了帝辛面前!

当时的情况,真有可能是比干创造历史。

但幸好,不是比干。

飞廉没有说话。

都说他在那场政变里捍卫了天子。

但实际上,他并没有赶上王殿前的那一战。

他没有来得及护卫天子左右。

当以比干为首的叛乱分子冲击王殿的时候,他这个御前上将,还在南门厮杀。

他也想早一步赶去王殿。

但是,反贼太多了。

他的兵又太少。

六百人,就是他手里全部的筹码。

而反叛的军队,多达三千!

他是在以天子的信仰作战!

他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生死。

因为,当他看到叛军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任何需要考虑的东西。

他是一个殷商人。

他是天子任命的东门裨将。

他不会放弃自己的忠诚。

数倍于己的叛军,并不能让他害怕,反而让他热血陡涨!

他的几乎所有战斗,都是以少打多。

他习惯了。

这是从一个殷商大兵、殷商小队长的无数次战斗中磨练出来的。

他相信手里的长戈!

他相信,天子的威严!

为殷商而死,死得其所。

纵使敌军千百倍,也不能阻挡他捍卫殷商的信念!

他,是殷商的捍卫者!

他,是殷商忠诚的保卫者!

最忠诚的人,是不惧死亡的。

越是不怕死的人,往往越不容易死。

飞廉一生的征战,证明了这一点。

每战必全力以赴,倾尽所能。

他没有死。

他成了殷商战神!

如今,子仲再提那场惊心动魄的政变,飞廉是比较诧异的。

因为那场政变是叔侄系组织起来的,而子仲,当时就是叔侄系的一员。

这位殷商的王子,竟然敢直面他自己的黑历史吗?

一般人,恐怕是避之唯恐不及吧。

飞廉不禁对子仲又佩服了几分。

子仲说,没有飞廉,就没有殷商的今天。

那就是说,要不是飞廉努力平乱,帝辛就会命陨当场。

然而,飞廉比较惭愧。

那一战的情况,他自己是再清楚不过了。

他的确打出了惊人的战绩。

用区区六百人,消灭了数千叛军。

但是,这都是在朝歌城门上的战斗。

距离帝辛的王殿,远着呢。

要知道,当时的比干一伙,已经带队杀到了王殿。

在那种情况下,飞廉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他根本就不在那儿!

要说,比干一伙最终被擒,政变被挫败,那还是要归功于帝辛的英勇善战。

可以说,不是飞廉救了帝辛,而是帝辛自己救了自己。

非要说的话,恶来发挥的作用,都要比飞廉发挥的作用大。

至少,恶来当时已经带领少将营赶至王殿,与反贼交战。

当时的恶来,只有八岁,带领的少将营,也是一群孩子。

他们的战力非常有限。

公平地讲,他们最大的作用,就是鼓舞了帝辛侍卫队的士气。

其实,能起到这样的作用,也就够了。

总之,那场政变被完美镇压,有飞廉父子的舍身相救,也有帝辛的天命所归。

不过,帝辛比较低调。

飞廉和恶来倒是成了忠诚典型。

子仲旧事重提,更多的,就是在赞许飞廉的忠诚典型。

飞廉没有继续在讨论这件事。

他不想触及子仲的黑历史。

于是,他就把话题拉回到面前的火锅聚餐。

“二爷,当年与你一起进餐的大人物是谁?不会是天子吧。哈哈哈。”

“上将言之不差,正是天子。”

“嗯,放眼天下,能够称得上大人物,并且还有资格与二爷一起进餐的人,除了天子,还真没有更合适的人。”

“那是一次持续时间很长的聚餐。仿佛,我们又回到了孩童时期,围着父亲捉迷藏。”子仲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他始终保存了纯粹的感情。

即使历经风雨,他也还是那个少年。

“那一定是一次非常愉快的聚餐。”飞廉说道。

“非常愉快。”子仲点了点头,“孩子们玩得很开心。那是我来孟津之前,咋朝歌的最后一次聚餐。”

“天子还是重感情。”

“我知道,他在王座上的不易。看见他,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父亲的身影。虽然父亲经常开怀大笑,但他叹息的时候更多。帝辛,也越来越像先王。”

“是啊,殷商的家不好当。殷商贵为天下之主,要为全天下的事情操心。”

“一开始,我以为他仅仅是累了。我能想到,他在王座上感受了先王同样的压力。他或许只是想进行一次家庭聚餐。是这样的。不过,在聚餐的后半段,我就感觉到,他在筹划一件大事。而我,可能就是为他办这件事的人。”

“孟津自贸区。”

“对,孟津自贸区。他亲自把这个任务交到了我手上。”

“事实证明,天子选对人了。有二爷在孟津,一切欣欣向荣。”

“我也因此,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子仲笑了笑,“实际上,当时我还不够自信,不敢接下这个任务。但是,天子却很有信心!他很有信心,于是我也有信心了。”

子仲一边说,耳边想起了当年帝辛的话语……

“子仲,孟津要成立自贸区了。”

“好事!”

“孟津自贸区,需要有一个得力的人去坐镇。”

“想必天子已有人选。”

“嗯,我的意思是,你去。”

“我?”

“对。”

“我去,担心有些镇不住场面啊。我又没有什么战功,也没什么政绩。孟津那群大兵,恐怕不服我啊。”

“那要我去嘛?”

“天子当然行!天子文武兼备,天下莫敢不从!”

“嘿嘿嘿!”

“嘿嘿嘿。”

帝辛和子仲都笑了。

帝辛摆摆手,道:“不要扯没用的。我自然也是想去孟津转转的。但你也知道,梨花怀孕了。我要陪在她身边。”

“天子是个好男人。嘿嘿。”

“嘿嘿。是啊,我也这样认为。所以,就派你去孟津咯。”

“天子,我觉得,派我去,不如派费仲去。孟津那家伙,军事、经济,事儿很多。费仲去了,也能锻炼能力,以后也可以为虞典分担工作。”

“嗯,这一点,我早就想到了。费仲,会去。你,也要去。”

“为什么?”

“因为,孟津,需要一位能代表我的人。”

帝辛的话,至今都萦绕在子仲的脑海。

“他说,孟津,需要一位能代表他的人。”

“二爷,就是那个能代表天子的人!”

子仲和飞廉碰了一杯。

“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他让我来代表他。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能代表谁。”子仲吃了一片白菜,继续道,“我能代表谁?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在想这个问题。”

“二爷已经做得很好了。”

“不,不能是很好,要最好。”

子仲一边从大锅里撕扯出一片熟猪肉,一边说道。

他想到了帝辛对于孟津的定位。

那天,他和帝辛,就像今天和飞廉这样,吃着火锅。

不过,那一天的锅,没有今天的大。

子仲夹起一块藕片,慢慢嚼着。

帝辛夹起一棵菠菜,细细品味。

他们各自倒了一杯葡萄酒,碰了一杯。

子仲望了望窗外的夕阳,道:“天子的意思是,孟津要提升地位?”

帝辛又喝了一杯,道:“不错。孟津自贸区建立之后,势必成为殷商西部的中心,甚至会成为第二个朝歌。”

“第二个朝歌?!”子仲盯着帝辛,道。

帝辛微笑着,把一盘豆腐倒进火锅,又把一盘土豆倒了进去。

子仲则把手边的大片白菜倒了进去。

两人再碰一杯。

“当然,迁都是不可能迁都的。孟津会成为比肩朝歌繁华的城市,也会成为天下第二个中心。我毫不怀疑,孟津的潜力不亚于朝歌。”

“天子是要把孟津做何种定位?”

“殷商第二台发动机!天下第一黄金城!”

“哇!”

子仲非常兴奋。

如果帝辛的想法实现了,那么殷商将更加富强!

“所以,我要给孟津以名气。”

“孟津的名气还不够?”

“不够!至少要有天子的气息,殷商王族的气质!”

“让孟津脱离边远粗犷风气,养成贵族气质。”

“正是!”

“那么,我的意义就在于此!”

“就在于此!”

“如此说来,我的工作,还真的轻松啊!哈哈哈!”

“哈哈哈!你是殷商王子,更多的工作当然是由那些文臣武将去办。”

“不过。我如果只是去到那里,还不行,必须要做一些事情,才能改善孟津的气质。”

“看!我就说,你去是最合适的!”

“嘿嘿嘿!”

“哈哈哈!”

帝辛和子仲大笑着,又接连干了好几杯。

“天子有安排吗?”子仲问。

“最大的安排,就是你去看场子。”帝辛用勺子搅了搅火锅里的食材,接着道,“子仲,赛车,还玩吗?”

“不玩了,费钱。”子仲接过帝辛手里的汤勺,盛了小半碗汤。

“继续玩吧。我知会孟津方面,拨出专项资金,建立赛车协会,你任会长。”

“哎呀!天子有所不知,赛车,会很烧钱的!”

子仲给帝辛和自己再次倒满杯,提醒道。

帝辛和子仲举杯。

“烧他妈的!”

“……”

喝过这杯酒,帝辛淡淡道:“那边是自贸区,烧那些暴发户的钱!”

“嘿嘿。”子仲笑了笑,吃了一叶白菜。

“嘿嘿。父王的儿子里面,就数你有赛车天赋,不能浪费了。你无意政坛,做个有钱人,也挺好。”

那次在摘星楼的聚餐,仿佛就在昨日。

子仲对飞廉说道:“天子对孟津非常重视。他要把孟津打造成第二个朝歌。”

“我知道,天子对孟津的期望很高。”飞廉点了点头,“如果孟津能像朝歌那么繁华,就太好了。”

“这也是我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实际上,我在想,天子是要把孟津打造成第二个国都。殷商,有迁都的传统。我想,如果把孟津经营好了,或许,未来有一天,殷商能在孟津定都。”

“那还真是梦幻啊。”

“所以,我在今天举行火锅宴会,就是在纪念多年以前的愿望啊。”

子仲和飞廉举杯。

“上将,这一次,我们打一个歼灭战!”

“二爷的计划,正合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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